暖通空調系統是建筑能耗的核心組成部分,其碳排放在建筑運行階段總碳排放中占據主導地位。在我國“雙碳”戰略目標的引領下,如何科學精準開展暖通空調系統碳足跡核算,并構建適配性評價體系,已經成為建筑領域低碳轉型中核心的研究與實踐議題。2025—2026年,隨著一系列國家標準與團體標準的密集發布,暖通空調系統碳足跡核算與評價體系正逐步從學術概念轉向工程落地應用。
一、政策與標準:從零散到系統
長期以來,我國針對暖通空調系統運行能效與碳排放評價缺乏統一、科學的方法標準,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暖通空調領域設備更新與節能改造工作的精準推進,而這一局面目前正得到快速扭轉。
2025年8月,我國家電行業首個產品碳足跡領域國家標準《溫室氣體產品碳足跡量化方法與要求房間空調器》(GB/T 46027—2025)正式發布。該標準明確了房間空調器產品碳足跡量化的目標與核算邊界,提出了具備可操作性的量化方法與規范化報告要求。
2026年1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就國家標準《溫室氣體產品碳足跡量化要求與方法暖通空調及凈化設備(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該標準適用于通風機、多聯式空調(熱泵)機組、組合式空調機組、新風機組、空氣源熱泵、風機盤管機組、變風量末端、散熱器等暖通空調及凈化設備的碳排放核算,同時可支撐第三方機構開展該類設備碳足跡的核算與評價工作;標準明確了碳足跡核算的術語定義、核算單位、核算邊界、數據收集與質量要求、核算方法、核算報告與評價流程等核心內容,可支撐暖通空調及凈化設備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核算,也可滿足部分生命周期碳排放核算的應用需求。
在團體標準層面,2025年9月發布的《在役暖通空調系統碳減排核算及低碳評價技術要求》(T/CRAAS 1250-2025),明確規定了在役暖通空調系統碳減排量的核算方法,以及基于典型氣候分區的低碳評價要求,系統邊界覆蓋冷熱源、輸配系統及末端空氣處理設備等全部組成單元。
至此,從產品層級的房間空調器碳足跡標準,到設備層級的暖通空調及凈化設備碳足跡量化標準,再到系統層級的在役暖通空調系統碳減排核算標準,一個覆蓋“產品—設備—系統”三個層級的碳足跡核算標準體系正逐步形成。
二、核算邊界與方法:全生命周期的碳賬本
暖通空調系統碳足跡核算的核心問題,在于明確界定“核算范圍”與“核算方法”兩大關鍵內容。
核算邊界的界定是碳足跡核算的首要前提。根據國家標準《建筑碳排放計算標準》(GB/T 51366-2019),建筑運行階段碳排放計算范圍,應包含暖通空調、生活熱水、照明及電梯、可再生能源、建筑碳匯系統在建筑運行周期內的碳排放量;其中,暖通空調系統能耗范疇需覆蓋冷源能耗、輸配系統及末端空氣處理設備能耗,暖通空調系統能耗計算需采用月平均法計算年累計冷負荷與累計熱負荷。
在系統層級,核算邊界得到進一步細化:《在役暖通空調系統碳減排核算及低碳評價技術要求》將系統邊界拓展至室外機、室內機、水泵、冷卻塔等全組成單元,核算范圍涵蓋電力消耗與制冷劑泄漏等各類碳排放源。這一界定表明,暖通空調系統碳足跡不僅包含運行能耗產生的間接碳排放,同時納入了制冷劑泄漏產生的直接溫室氣體排放——后者通常被傳統能效評價體系忽略,但卻是暖通空調系統碳足跡中不可忽視的重要組成部分。
核算方法層面,全生命周期評價(Life Cycle Assessment, LCA)是當前領域內的主流研究框架?;贚CA方法,已有研究針對某辦公樓4種典型空調系統(螺桿機系統、地源熱泵系統、空氣源熱泵系統及溴化鋰直燃機系統)全生命周期的碳排針對系統的出力特性與能耗特性開展量化分析,結果顯示,不同系統的耗能量與碳排放量呈現出顯著的非對稱性特征;另有研究將空調系統的生命周期劃分為生產加工、運輸安裝、運行使用、拆除回收四個階段,構建了各階段的碳排放核算模型,提出以空調系統單位冷噸制冷量的年CO?排放量作為不同系統的對比指標。針對重慶某公寓的案 例研究顯示,運行階段碳排放占全生命周期總排放的71.55%,碳排放的主要驅動來源就是暖通空調系統。
在運行階段碳排放的具體計算過程中,排放因子法是基礎計算工具:間接排放通過電力消耗量與電網碳排放因子的乘積計算,直接排放通過制冷劑充注量與泄漏率計算。浙江省《民用建筑碳排放計算標準》補充了暖通空調各系統的詳細計算方法,給出了空調冷熱源、輸配系統、末端空氣處理設備及通風風機的運行能耗與碳排放量計算公式。
三、評價指標體系:從能效到碳效
碳排放核算只是基礎環節,如何對核算結果進行評價、指導減碳實踐,才是碳足跡研究的核心價值所在。
傳統能效評價指標如制冷能效比(EER)、制熱性能系數(COP)僅聚焦設備或系統的能源利用效率,無法直接反映系統的碳排放強度。隨著國內能源結構轉型,同一能效水平的系統,如果所在區域電網碳排放因子存在差異,實際碳排放量也會產生顯著差距。因此,評價指標從“能效”向“碳效”升級已經成為必然趨勢。
碳效比是這一升級過程的核心成果。碳效比的定義為:核算系統邊界內,系統功能貢獻與碳排放總量的比值?,F有研究以空調行業為例開展核算實踐,結果顯示,采用產品碳效比與企業碳效比分別評價產品與企業的碳排放強度具備合理性與可行性,可作為行業推進碳達峰目標的關鍵指標?;诜块g空調器全生命周期能效與碳排放提出的碳效比理論,能夠為低碳技術研發提供支撐。
《在役暖通空調系統碳減排核算及低碳評價技術要求》首次將“碳效比”確立為暖通空調系統低碳運行的核心指標:在規定測量周期內,生產單位制冷(熱)量對應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即可作為低碳評價的核心依據。該指標實現了不同規模、不同氣候區暖通空調系統的可比性——無論系統體量、服務面積存在何種差異,碳效比都可以客觀反映系統單位功能的碳排放強度。
在此基礎上,現有評價體系進一步引入了基于典型氣候區域的差異化要求。同一暖通空調系統在不同氣候區運行時,碳排放強度存在顯著差異,因此低碳評價指標需要結合區域特征設置要求。
四、實踐驗證:從理論走向工程
碳足跡核算與評價方法的應用價值,最終需要通過工程實踐進行檢驗。
南京正太中心項目是該方法的首批試點工程。項目團隊創新提出在役暖通空調系統全年綜合性能系數(APFLT)評價方法,通過“現場短期測試+模型推演”相結合的技術路徑,實現了系統全年能效的精準評估。針對總建筑面積近10萬平方米的多聯機系統開展現場測試,結果顯示,該系統單位名義制冷量年耗電量為231.4 kWh/(a·kW),優于夏熱冬冷地區“領跑級”能效要求(≤250kWh/(a·kW));其低碳運行指標為0.154 kgCO?e/(kW·h),同樣優于0.166kgCO?e/(kW·h)的限值要求。
該項目驗證了所提評價方法的科學性與可操作性。目前,該評價方法已經在格力、美的、海爾、大金、奧克斯等主流空調企業的相關項目中得到應用,同時為廣州地鐵設計研究院、珠海環宇城、蕭山國際機場等大型公共建筑項目提供了能效診斷與節能改造的技術支撐。
總之,從GB/T 46027—2025《房間空調器碳足跡》標準,到《在役暖通空調系統碳減排核算及低碳評價技術要求》團體標準,再到處于征求意見階段的國家級《暖通空調及凈化設備碳足跡量化》標準,暖通空調系統碳足跡核算與評價的標準體系正加速構建。從核算邊界確立到隨著全生命周期核算方法的引入,從碳效比指標提出到適配不同氣候區域的差異化評價體系構建,暖通空調碳足跡的方法論體系正日趨完善。在南京正太中心等工程實踐中,這套方法體系已經逐步從理論走向應用,從紙面方案落地到項目現場。當每一臺空調、每一套暖通系統的碳足跡都能實現精準量化,建筑領域的低碳轉型就能獲得可靠的衡量標尺與清晰的實施路徑。



